夫妻共同房产,但产权人姓名要变更为另外一方,如何办理,是否还要交税?

如题所述

你都说是共同财产了,变更作甚?!你可以办理房产增加名字手续,把另一方名字也写在房产证上,这个很简单,只要是合法夫妻。拿着证件和房本200元就搞定了。如果坚持你的观点把房产证上一方姓名更换为另一位,那么只有买卖过户或赠予方式过户给对方,需要交纳税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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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5
夫妻双方变更产权人名是不需要交税的。得交公证费,大概200元左右。直接去房屋所在地的房产局交易大厅进行办理。
第2个回答  2013-04-15
夫妻关系在需存期间,共同房产,产权人姓名要变更为另外一方的,需要双方共同申请,不需要公证,也不需要缴税。只要当事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即可办理。所以你的两答案都不对
第3个回答  2013-04-15
1.土地所有权证
2.房屋使用权证
3.契证
1.营业税(产权更改至提交日未满五年的,满五年以后可免此税.)
2.契税(按1.5%收取)
3.印花税(按万分之五收取)
4.三证代办费.
第4个回答  2013-04-14
交税费是必须的。
因为产权人姓名的变更,其实是等于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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