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写出合同内,但是甲方由于自己失误,发生错误认识的条件下签订了合同。

算不算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如:误把出租当做出卖财产。可是合同上已经写出来了。只是甲方自己失误,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这个民事行为可以撤销变更吗???

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况有五种:其中有两个,分别是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以敲诈、欺骗手段订立合同,按照我的理解,你说的那个不存在以上情形,应该不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法定情形。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仲裁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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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17
如果出租写成出卖,显然是重大误解,通过价格等其他条文也能证明属于重大误解的,可以撤销。
但是,多数失误很难归于重大误解,是不可撤销的,只能想办法减少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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