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遗产继承问题

题:孙某驾车与父母妻子一同出游,晚上返回途中与一大货车相撞(责任不在孙某),孙某与孙父当场死亡,孙某之妻陆某送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天死亡,孙母轻伤。
问:1假设孙父母有财产24万,孙某夫妇有财产38万,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2假设陆某无父母子女,只有一妹,其妹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分配多少
3假设陆某救治成功未死亡,并生有一子孙平,其子可否由监护人向大货车司机索要抚养费,如果孙平的抚养费需40万,这40万应该由谁承担

解:1、孙某和孙父当场死亡,推定孙父先死。孙父母的24万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先划出1/2份额即12万为孙母所有。剩下的1/2份额12万作为孙父的遗产继承。孙母,孙某为第一继承人,故两人继承遗产的1/2份额,各得6万。推定孙某后死亡,孙某夫妇的38万财产和从孙父继承的6万(没有新婚姻解释第三十八条的例外情形)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1/2份额即22万为孙某之妻陆某所有。剩余的22万为遗产继承。孙某妻子陆某和孙母作为第一继承人,她们各自继承11万。孙某之妻陆某第二天死亡的,就由孙某之妻的相应继承人来继承。

2、陆某无父母子女的,由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来继承,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陆某只有一妹,所以陆某的遗产就由其妹来继承。

3、不能向大货车司机索要抚养费,因为大货车司机对孙平并不有抚养关系。陆某是孙平的抚养人,由陆某自己承担抚养责任。但是可要求大货车司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药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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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05
1、其中孙父母24万财产中12万属于遗产,由孙某和孙母继承,为各6万,孙某夫妇38万中的19万+6万(孙某继承其父的)为遗产,由孙某之妻和孙母各继承12.5万。
2、有继承权,应分配31.5万。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3、其监护人为陆某,也是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孙平索要抚养费,必须以孙平为原告,抚养费大货车司机承担9万,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11万。没有交强险的话由司机承担20万。
第2个回答  2012-12-05
1、孙父母有24W,其中12W是属于孙母,不在继承范围内。死去的孙父的12W,应该由孙父的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若孙父的父母均不健在,而孙父的子女只有孙某夫妇,那么孙父的财产12W就全由孙母继承,否则,有多少人就多少人平均分。然后就是孙某夫妇的财产38W,同上,在第一顺位就是配偶、父母、子女的这个范围内只有孙母还健在的话,就由孙母全部继承。反之,同上。
2、如题干,若陆某无父母子女,即第一顺位的都没有,那按照第二顺位继承,直系近亲属,比如兄弟姐妹这些,那其只有1妹的话,其妹有继承权,其妹只能继承陆某所享有的继承份额。陆某的财产为自己的19W,其配偶孙某的19W的三分之一。
3、抚养费不能索要,只能向大货车司机索赔什么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孙平的抚养费40W只能有陆某自己承担。
第3个回答  2012-12-05
问题一: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2条规定: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所以,孙父先死,发生继承:24/2=12万元,孙某和孙母各继承6万元。
孙某继承6万元属夫妻共有财产,则孙某总财产为38+6=44万元。
孙死亡,发生继承:44/2=22万元,孙母与孙妻各12万元。
其妻死亡,其妻现在的财产总额为19+12万元。按其妻的第一继承顺序发生继承。
问题二:其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无第一顺序,则她继承全部。
问题三:可以。由谁承担可看责任认定,有可能是车主、车主单位、司机。
第4个回答  2012-12-05
1问:按继承法和婚姻法规定,孙某与孙父同时死亡,推定孙父先死,孙父的遗产是孙父母财产的一半即12万,孙某与孙母各继承6万。孙某夫妻财产中有孙某19万,加上继承所得6万,孙某有遗产25万元,孙某死后遗产由其母和妻子继承,如果没有其它继承人,二人各继承12.5万元。陆某的遗产由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孙母无继承权。
2问:如果陆某有一妹,陆某死后没有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其妹有继承权,如果没有其它第二顺序继承人,陆某的家庭财产19万元和继承的12.5万元,合计是31.5万元均由其妹继承。
3问:孙平可向大货司机或车主主张孙某死后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城市人均生活费支出或农村人均消费支出给付。孙某死后,陆某生存,抚养责任由陆某承担,其它人无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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