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摩托车撞上行人,行人年龄71岁了,交警认定我方负全部责任,伤者肋骨和锁骨,骨折,在住院期间,治疗费用全部我方出完,现也基本痊愈,伤着也出院,在住院期间,保险出了9000快,自己出了2万1千4,大家都只到交强险最高就1万快,现在就还有拆刚板钱7000快,我和他私了,他也同意,但我和他私了的协议书写着,本协议书为一次性终结协议,他就说什么,万一以后有,发炎啊,感染啊,刚板没有固定好啊~~~等等这些问题,意思说我还要付这些问题,那这个协议有什么好签的,所以大家就 没有协商好,没签子,必近伤者年龄那么大了,病本来就多,万一有什么谁敢承担啊,要是他这样拖着,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马上都要过年了,我也想在过年前把问题解决了,只想过个安定的年。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啊,麻烦各位了,本人在这里谢谢各位了,急!!!!!!!!!
1、事故责任划分(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然后根据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2、保留肇事者相关身份资料,以备起诉时用。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此时伤者及伤者家属需要注意的是在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同时一定要在交警队复印肇事者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保险单(用于以后起诉或者理赔所需要)。3、保留医疗费用押金单或伤者在住院期间向医院缴费时医院在收到相关费用后会出具押金单,在出院时凭押金单进行结算同时办理出院,如果押金单丢失则会遇到无法办理出院或者很难办理出院的问题,因此押金单一定要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