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4-11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世代计算法一辈为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已身为一代,然后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数至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二代,数至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在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确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第4个回答 2008-04-11
如果你真的爱他就和他分手吧,爱情不一定要有结局,可能让他幸福才说明你真的爱他,如果你和他将来美好结合,那也只是高兴一时,等你们有了孩子时,你们就会后悔一生,虽然你们相隔四代之久,可是祖上你们可是一家人呀,血缘关系是不可抹杀的,你们将来的孩子健康率不到%2,不必冒这个陷,相信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