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诉,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的区别联系……

如题所述

  法定代理人,是指由于法律上的直接规定而有代理权的代理人。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有监督、保护责任的人。
  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虽然有时可能是一人所兼任并有密切的联系,芜湖律师指出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一)设定两者的目的不同。法律设定监护人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障碍,从而使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得到实现。而法律设定法定代理人的目的则在于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行为和诉讼行为,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能积极参加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满足自己的利益。
  (二)责任不同。法定代理人是法律赋予监护人一种法定的身份.以便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因此,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法律规定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根据在于监护人的过错责任,既监护人没有尽到管束被监护人的贵任,而不是由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形成的责任,也不是监护人在代理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承担民事贵任。
  (三)身份不同。在实际生活中,监护人有时是一身兼二职,即被告人与代理人的身份。如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需要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附带民事诉讼中,监护人既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又是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兼当事人和代理人于一身。因此,必须在法律文书中明确监护人既是民事被告人又是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双重身份。如果只将其列为法定代理人,不明确其民事被告人的身份,就意味着监护人本人不是诉讼当事人,而只是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其本身职责只是代为诉讼行为,与诉讼结局并无利害关系。这样在诉讼终结时,判决法定代理人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即没有理论依据。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25
法定代理一般适用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而不适用于被告行政机关,只有有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才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第2个回答  2013-02-25
如果零基础参加司考,确实有点无众下手的!
你可到【 法考联盟论坛】看下前辈们的复习规划和课件,百度下“ 法考联盟论坛” 吧!
而要免费的资料,你可以到【法考联盟论坛】查找下,那有三大本,考试大纲的等课件资料免费下载。
如果网上找全套课件,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一年下来,花的时间的精力是巨大的,
有时还找不到自己需要的资料,特别是最后的押题和考前信息的,是不可能找到,那时更慌了。
那建议参加个网络班,一两百块的,资料也全,也能确保到最后能拿到最后的押题及考前信息。
对于司考,法考联盟论坛有几点建议:
1、很多非法律专业的通过了司考,而恰恰是法律专业的人考很多次还不过,法本专业的并非比非法本有天然优势。
司法考试的题不是很难,只是考试的题很广,因此要全面复习。
司法考试考得很细,看书时要一字一句弄清搞懂,切忌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不然在考试时会发现,题目都看过,答案不知道是什么,等于白看。
2、三大本,这个东西对专业人士来说就是字典;但是对非法学的人来说非常有用 相当于敲门砖,能帮你了解基本的法学精神,概念和体系!
建立起基本的法学知识框架,特别是对你接下来看懂讲义非常有用 看的时候你就按照三大本的顺序来看,由浅入深比较好看懂!
3、课件的讲义和真题这两者是同时进行的,在看完三大本后 一边看讲义一边看真题,不停地吸收消化知识点,你可以给自己制定一个两轮或者三轮复计划, 慢慢把书由厚读薄!
4、法条,法条是必须要背的,特别是对于关键法条 一个字都不能差 ,法条还是买一本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