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我能得到多少补偿?

各位大大好:
如题,我是从2011年8月29日进现在公司的,现在在公司的岗位是支撑,处理投诉的(现在工资扣除社保,刚刚2000的样子,而且今天年假我是一天也没休)。上周四接到消息说公司因为减成本要裁员,给了我们三种选择,1:回去做基层工作,有绩效,但绩效有最低标准,我虽然业务能力强,但动作慢,最低标准我肯定达不到的,所以到时候工资不会多,估计和现在差不多或者少一些;2:去杭州分公司,工资3500一月,但是离家比较远,要是租房,我也负担不起;3:离职。
我和大部分同事都选择了离职。明天公司就要找我们谈话了,说是谈离职方面的事情。但是我们心里根本没底,也不知道公司会赔偿多少。我们上网查了很多资料,但是网上说法也不一,求各位大神,帮帮忙算一下,我们大概能得到多少违约金、补偿之类的。拜托了

如果公司因经营不景气裁员,公司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裁员,还应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通知裁员时间和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的时间达到一个月,则公司不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6
一、如果和单位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拿经济补偿金2000*2=4000元,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带薪年休假为2000/21.75*5*300%=1379.31元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如果你们不能和单位协商,并且单位有理由说是经营不下去了,可以多补偿一个月,即2000+2000*2=6000元。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如果单位没有正常的理由,解除的话,应该双倍支付经常补偿金却2000*2*2=8000元。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需要获利更多的补偿,即需要更多的精力!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

1、因为公司是给我们三种选择,那么就是说公司不用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是吗?

2、如果公司的赔偿我们不满意,而公司让我们选择之前问题中的1或2的选项,但这2个选项我们又不想选,那该怎么办?

追答

可申请劳动仲裁。

关键是不是单位给了几种选择,而是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符合单位就有权利多付一个月工资,然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却要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即是要两位经济补偿金。

因为涉及的面比较广,从社会和谐的角度来说,如果有政府劳动部门介入,也许可能会有更适当的解决文案。

追问

恩,这样呀,明白了,这样明天公司找我们谈话,我们底气也足一些了。谢谢你哦。O(∩_∩)O~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04
  1.根据你的工龄,应当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需要提前通知,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
3. 违规开除的,可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也即4个月工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估计赔偿的不多,公司并没有违反合同法,他们已经提前通知,而且开会了。追问

因为公司是给我们三种选择,那么就是说不算违规开除是吗?
而且到今天为止,公司还没通知我们什么时候离职,所以也不知道到时候是不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那么是不是按照2000*2+2000+年休假补偿金的算法?

第3个回答  2021-10-20

1、公司合法裁员: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公司违法裁员:单位违法裁员的,则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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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3-04
如果你的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裁员,公司一般 会给补偿的,至于补偿金多少 要自己和公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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