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20%违约金及滞纳金

乙方由于卖的房子银行贷款还没收到,造成逾期。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第十一个工作日将钱筹齐,并要求继续履行,但甲方予以拒绝,并要求乙方承担20%违约金和滞纳金及解除合同,如果乙方上诉,请问能否拿回违约金(签订合同至今房价已涨价50%左右)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法律规定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七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八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金,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十一条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5%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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