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工厂上班有四个月了,做的是仓管员,当时签合同时,合同上并没有标明工种,工资等详细资料,现在厂里生意闲淡。要求我休息一段时间,休息期间,工资按百分之五十算,休息之后,要我到厂内部另一个仓库做,并不在我的工作范围之内,你说这算侵犯我们的权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