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区别?

如题所述

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竞合关系,但其仍有着以下本质区别: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本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而后罪则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本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非一般人的配偶,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而后罪在主观上则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对有配偶的人而言,只要其意识到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或者消失;其二,对没有配偶的人而言,则只要认识到对方是他人的配偶即可,并不要求对方是某种具有特定身份人的配偶。 3、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本罪同居或结婚指向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而后罪的对象是指向于非现役军人的配偶,即包括已结婚的人,又包括未结婚的人。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已经与现役军人结了婚的人。 4、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所侵害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而后者则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5、对方构成犯罪的性质不同。本罪的对方即现役军人的配偶,除非行为人亦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构成犯罪的,亦不是本罪,而是他罪即重婚罪;而后罪的对方,构成犯罪则与行为人的犯罪属于同一种质的犯罪,即都是重婚罪。在实践中客观上虽然存在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事实,但究竟怎样定罪,则要结合主体、主观认识内容认真分析,不能一概都以本罪论处: (1)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但不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不能以本罪论处。如果知道是有配偶的人即属他人的配偶,与之结婚的,可构成重婚罪。如果根本不知道其属有配偶的人,则不构成犯罪。 (2)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与之同居或结婚,行为人构成本罪,现役军人配偶如果构成犯罪,则应根据情况具体定罪:(A)行为人如果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双方都明知,构成犯罪,都构成本罪。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一方不明知的,则明知的一方构成本罪。不明知的一方要么构成重婚罪,要么不构成犯罪。如果都不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则应根据情况定重婚罪或无罪。(B)行为人如果不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现役军人的配偶构成犯罪,应是重婚罪,而不是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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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1
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特征:客体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2、客观方面表现为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区别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破坏军婚罪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重婚罪侵犯的是一般婚姻家庭关系。2、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破坏军婚罪表现为同居和结婚两种行为形式。重婚罪仅表现为结婚行为,而不包括同居行为。3、法定刑轻重不同。破坏军婚罪的法定刑重于重婚罪的法定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1
一、重婚罪:
如果有外遇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二、破坏军婚罪:
如果无过错一方是现役军人,或者有外遇一方明知自己的相好本人是已婚现役军人或其配偶是现役军人,则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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