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个月没到因公司原因被辞退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如题,我是公司招聘进来的摄影师(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岗位名称),但是却一直被公司安排主要是平面设计师的工作(有摄影工作也是我做),现在还差一周就工作满一个月,公司以不满意我平面设计师的工作能力为理由辞退我(找我谈话期间直接跟我说明公司现在不需要摄影师,摄影项目近期不会有,而且对我的摄影水平没有怀疑只是说我平面设计能力不够),现在我已经递交辞职报告,请问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走劳动仲裁程序我能获得什么说法与赔偿?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之一,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09
亲爱的知友很高兴为你解答:
已签订书面合同,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是负有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算违法解除,应给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具体是半个月工资的2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裁员,属于一般性裁员。
二、一般性裁员劳动者注意哪些问题
在一般性裁员中,劳动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公司是否提前30日通知;
二是是否履行书面的通知方式;
三是未履行上述二种程序,公司应额外支付被裁员工一个月工资,并且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3-09-09
你提交辞职报告就代表你在试用期之内主动辞职了,你的状况等于被劝退,即被单位以某种理由劝说下主动辞职,所以劳动仲裁没用,除非你能证明辞职报告是单位胁迫或者威胁你写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09
试用期又没签正式合同,辞退是正常的。
第4个回答  2013-09-09
在试用期内,建议你直接结算工资后走人,另寻其他合适的工作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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