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土地买卖合同后,卖方2年后要收回怎么处理?

二年前有个朋友让我帮他出售一块土地,我自己卖了下来,然后转卖给另一个人,现在另一个在盖房盖了一半,随着地价上涨,朋友忽然说当初签订的合同是买卖土地的合同,国家规定土地不能买卖,现在要原价收回,还说如果不同意的话要打官司,我该如何处理,请高手们帮忙解决下问题。谢谢!
当时签定的合同是买卖合同,因为当时也不懂土地是不能买卖只能转让的,当时双方都有签字,地契有拿到。钱款也付清.是我买了后没用到就卖给别人了,现在房屋正在建设中.

事情我已经利用关系处理完毕了,谢谢了。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个人无权出售土地,任何买卖土地的行为、合同都是无效的。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8
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
你们买的是使用权,得看合同约定。
另外,你的朋友当时有土地使用权证吗?后来使用权人有无变更?

按照《合同法》规定,你们的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原则上讲,房子不能继续盖了,土地使用权应还给你的朋友,你的朋友需赔偿你的部分损失。
请详细告知地契的内容,我再帮你看看有没有补救办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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