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3-13
试用期双方都有权力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工资仍然应该支付,只是时间太短了,到劳动部门投诉还会占用维权资源,且劳动部门查处的成本可能会大于你的工资数。
第2个回答 2013-03-17
可以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就去劳动局投诉,不过三天确实太短了我之前还碰到过半个月不发工资的老板了
第3个回答 2013-03-14
易法通解答: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因此,你付出了劳动,公司就应依法向你支付劳动报酬,若公司拒不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易法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3-16
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跟您约定试用期即用工之日起的话,是有权利索要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