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二的时候甲方跟乙方发生口角甲方先动手斗殴过程中甲方拿石头砸向乙方,乙方手被打骨折了,乙方在相关单位法医鉴定为轻伤害,甲方是不是应该被刑事拘留啊?我乙方家属,都快一个月下来了。 公安局也没个说法就说正在调查等等吧。 都去好几回了都这样说。也不说调解也不说赔偿医疗费用。
属于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扩展资料
打架致人轻伤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以就因医疗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求赔偿。
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这些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要求赔偿,但一定要有“证据”佐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