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员工从财务借款,最后拿票子冲单,借款单要不要还给员工?

如题所述

一个单位员工从财务借款,最后拿票子冲单,借款单为原始凭证入账,是不能给员工的,可以开具收款收据摘要写明为还借款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法》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法》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在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实施监督,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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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借款单不能还给员工,因为财务上已经凭借款单作凭证附件入帐了,最后员工用现金来还借款,财务上出纳开一张收款收据摘要写清楚还借款交给员工,然后做帐下员工借款就行.追问

关键他们员工每次还款的金额跟借款单的金额不是一致的,比如某人借款2000,他还款时是拿报销单来冲账的,金额每次都不一样

追答

每次都不一样,也没什么的,只要收到报帐还借款的话,就得开收款收据,一直到报帐还完为止.

追问

因为我们公司借款很频繁,基本上每天都有好几个业务员需要出差借款,每天都要冲账还款,还要开收据,除了这个方法,还有别的简单的方法吗?

追答

只要业务员报帐,就得还之前所借的款项,出纳就必须开收款收据给对方,除非要求业务员每月月末之前一次性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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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3-18
看欠条入账没有,入账了就写个收据,没入账就还,要看公司的财务制度的
第3个回答  2013-03-18
由出纳开收据给员工就行了,之前的借款单已经记账了,肯定不能还~
第4个回答  2013-03-18
之前的借款不还,直接用借款单作附件出凭证,挂应收款。
现在还款开收据给他就行了,然后你用收据及银行存款单据或其他票据一起作附件出凭证,抵消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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