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购买了一房产,是在一楼, 楼梯他们从来就用不着,但是开发商还是要求他们承担该楼梯的公摊面积,这种要求合理吗?该房虽然是商品房,但是是用于商业用途的,这种情况下还是和一般商品房一样吗?希望各位能列出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