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跟别的公司合并,需要搬迁,劳动合同也将终止,但要重新签合同,请问这样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说把这份合同终止,重新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名将发生变化。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追问

噢,谢谢!

追答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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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8
这个要看你上一份合同里工资待遇福利保险以及合同年限跟这一份合同相比是否发生改变,如果发生改变的话,肯定要得到赔偿。但如果不发生改变,你要求公司赔偿的话,这就很麻烦了。一旦公司愿意赔偿你,你也就不用再干下去了。公司会按你剩下的合同年限给你补贴基本工资。一年一个月,要是剩下合同期是三年,就补你三个月基本工资,打发你回家。追问

公司名发生变化了,但是工作地点写的是深圳市,需要搬还是在深圳市内,合同是三年,但是他没有说要裁员,只说变更合同

追答

其实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纠结的。法律上就算有条款可以保证公司赔偿你。但是公司不愿意赔偿的话,员工是没办法的。因为你归根结底还得在那里干,一旦公司没说赔,你去要求他赔就等于你不想干了,当然要是你的工资福利没发生变化,甚至还有涨的话,你就别纠结这事了。

追问

因为公司搬得很远,本就不想去,所以才纠结这问题,而且也不知道那边怎么样,连自己如果过去做什么都不知道,很多的不确定因素

第2个回答  2013-03-28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祝好运。追问

是N还是N+1呢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可以有2种情况你选择的,重新签订合同,一是工龄按以前的算,一直延续,但是没有补偿。一是重新计算工龄,但是必须进行经济补偿,相当于买断以前的工龄,你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半个月。
变更合同也要双方协商一致的,如果协商不一致解除合同的,因为是公司原因导致需要变更的,所以公司有责任进行补偿。

建议你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咨询求助。追问

现在只是说终止合同,说福利不变将重新再签一份合同,其他的全没有提,也没说解除劳动合同不签

追答

重新签订就按我上面说的那两种办,一是延续工龄,一是补钱买断之前的工龄,这个必须要求在新合同里面体现,或者另行协议,你可以主张的。如果对方不愿意的,你可以要求劳动部门介入的。
你最好打12333问问官方意见吧。
你不想去的话,直接要求对方补钱给你走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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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3-28
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不能!
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也就是说,你们公司在与别的公司合并后,你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由新公司承继履行,即: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而重新签订只是对原劳动合同形式上的变更,不影响你们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
我是劳动仲裁员,建议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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