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一个增值税抵扣的问题,外购钢材用于修建仓库。。。

一般纳税人企业,外购钢材20吨,取得增值税专票注明价、税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进项税已抵扣。后来将这20吨钢材用来修建仓库,请问进项税还能抵扣吗?该怎么处理

一般纳税人企业,外购钢材20吨,取得增值税专票注明价、税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进项税已抵扣。后来将这20吨钢材用来修建仓库,——这时商品已经改变用途,进项税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 9.36万
贷:库存商品 8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6万

如不是用来建仓库,而是造设备,就不用转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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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9
不能抵扣了,要做进项税转出追问

假如不是用来建仓库,而是造设备,就不用转出了吧?

假如不是用来建仓库,而是造设备,就不用转出了吧?

追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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