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11年了,签订了2次劳动合同,现如单位不与本人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有什么赔尝吗?

在公司工作11年了,之前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开始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2年,后续签5年,现劳动合同快到期,请问如果公司不再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什么补尝吗??
本人女,现47岁了。马上要到退休年龄,怕公司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

可以得到补偿,原则上用工单位用工超过10年或者连续签订3次合同就不能开你了。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就是之前没有签订合同,如果你有办法证明用工单位对你产生实际用工,应该对方不能开你,如果要开你,会有赔偿。这个比较麻烦可能要走法律程序。
建议仔细看看劳动法,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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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单位已经无权擅自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间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你不同意签订或者你同意解除 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2
劳动合同到期的 单位可以不再续签 如果是单位不再续签的 单位应当制服呢工龄补偿金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 另外告诉你 如果到了退休年龄 单位不要你 单位不需要支付你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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