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评定我工伤的九级伤残,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我于2012年3月14日出的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都是自己出的,当时公司人员和我说要在一个半月内提交报工伤保险的资料(在公司有工伤保险),我在一个月零4,5天的时候把材料交到了公司,公司说已经过了申报保险的期限,不能给予申报,要自己承担所有责任,随后和公司产生了纠纷,然后一直未去公司上班,也没有办理任何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后来我自己申报了工伤,然后被确定为工伤,做了伤残鉴定,7月份出来的结果,伤残等级为9级,在这期间公司给我交保险交到2013年的3月,然后现在找公司谈赔偿,公司说可以报工伤保险,现在工伤保险报销的钱已经下来了,只有16000多元,距离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的九级伤残还差很远,我要怎么保障我的权利呢?我应该得到多少的赔偿呢?(公司说这16000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余的说是我没有办离职手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没有,这种说法合乎法律么?)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6.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追问

我自从受伤以后就没有去公司上班,也没有请假,公司给我缴纳保险一直到今年的3月份,现在公司以我没有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为由,不给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我该怎么办?

追答

这个不是理由,单位的做法已经违法,首先你受伤认定工伤后是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单位不能给你停交保险,再者,你不主动解除合同,除非单位辞退,否则合同仍然有效!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01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提供以下意见供您参考:
1、你因工没上班期间的 停薪留职 待遇应当享受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才能享受
3、医疗费用应当给你报销
4、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待遇要看具体地方的规定

以上意见由四二三公益律师团成员提供,满意请采纳,如有不明可追问或者加入我团答疑群,由群里的律师根据案件详情给您提供分析与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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