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6-04
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伤赔偿如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9=
以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仍然可以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标准不尽相同,按所在省市标准执行。
合同期满,如果单位不续签,你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
第2个回答 2013-06-04
具体咨询太仓当地12333。
参考法条《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6-05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
注:里面不包括医药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治疗期间的工资等。
另外第二项是按统筹地区平均工资计算的,2551是我们这的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你们那里肯定要高一些具体你到社保局问下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