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打官司在合同里面注明拿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律师费是不是就称为风险代理

如题所述

风险代理是以官司打赢才支付律师费 而事后付款未注明应该是事后付款追问

那没打赢官司,肯定就没有赔偿款,当事人没拿到是不是就不用付律师费了

风险代理在合同里应怎样注明?

追答

点下采纳 以打官司达到一定目的为衡阳 例如保底十万 每增加一万加一个百分点 双方共同协商而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