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24
以上是正规的文件文本,为了正确理解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概念,以下是我在实际工作中的理解:其实暂缓就业的真正意义是暂缓派遣。说到派遣,以前所有正规学校毕业的大学生都具有国家干部身份,所以他们的档案是归人事局管理的,在毕业之际,所有的同学都必须有一个市级的人事局接收学生的档案,省就业指导中心会对所有应届毕业生派发报到证,所以就有了派遣这一说,学生领到的是一张报到证,另外有一张同样内容的报到证会放在学生的档案里面。 如果学生在毕业前没有找到档案的接收单位,派遣方案就会是将学生派遣回生源地的人事局。如果学生在毕业前已经找到了档案的接收单位并且这个单位具有人事权,派遣方案就会是将学生派遣到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为什么会要办理暂缓就业呢?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身份证明,一个学生只发一次,如果学生到人事局报到后,那么这个学生就成为社会人员了,不再是应届毕业生了。之所以出现暂缓就业,就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找不到工作时,将学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里保管,暂时不对学生进行派遣,给予2年的时间,在2年里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派遣---发报到证。2年之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将把他派遣回生源地。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理解了以上的解释以后,我们就明白了,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其实是暂缓派遣)的人有以下几类:1、升学的(考专插本的、考研究生的)。2、要考公务员的。3、自主创业的。4、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的。前三条好理解,我们举例说明第4条。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了。是不是所有人都办暂缓就业就比较好呢?答案是否定的。事情总是有利有弊的,只有真正有需要的人去办才会利大于弊。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计算工龄的时候要减去暂缓就业的时间,这会对将来的退休以及社保、医保带来影响。在取消暂缓就业协议时,还必须自己亲自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签了暂缓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有什么关系?暂缓就业其实只是暂缓派遣而已,不会影响你的就业,同学们照样可以找工作,对就业没有影响。如果你找到理想的单位了确实想在这个单位干下去,你就可以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关于派遣方案同学们必须知道:希望毕业前在非生源地国营机构工作的同学应该尽快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书,并由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手续,这样才有可能正式入户。否则就会派遣回生源地(签署暂缓就业协议的除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