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双相情感障碍的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吗

我爸是双相情感障碍症患者,有20多年病史,有过3次住院治疗,最近一年就住辽两次,出院后在家服药治疗.最近他与村民发生了矛盾,他们说我爸是故意的,请问双相情感障碍症的人,基民事行为能力怎样判断?我爸的病情是时好时坏的,没人惹他时,他也会比较正常,所以被村民误会。如果是司法鉴定的话,已经不是事发时的状态了,测评结果还具有代表性吗?

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种以情感的异常高涨或低落为特征的精神障碍性疾病。若该人属于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属于不能完全辨认的,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需明确的话,需要进行精神病相关的鉴定。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18
这个贴子为什么没有人关注啊?双相情感障碍是不是所谓的间歇性精神病?如果是那么按照楼上的意思就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2个回答  2017-09-13
需要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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