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双向情感障碍和惊恐障碍去年在杭州住过一段时间的院,今年3月的时候从医院复诊出来经过街边被华尔街英语培训的销售带到他们中心,当天晚上签了一份合同,时间是从2014年的3月到2015年的12月,学费是总共是40800,当时是用的北银消费贷款,每个月要交1800左右的学费。我想问的是,双向情感障碍发作期间签订的合同能否算作无效,和他们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