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某市一名在职在编的老师,因家庭原因报考另外省内其它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职位也是老师,教育局主管)。目前笔试第一名进入面试阶段,但该市教育局要求我必须出示原单位(含原学校、原市教育局、人社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预计这个证明是拿不到了,我能否直接辞职?辞职之后相关档案如何处理?
请问如何调档?
拿着调档函和身份证,去你们那边教师档案管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