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变更地址要什么资料

急,《珠海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变更地址要什么资料?我公司是香洲的,要去哪里变更呢???

你可上拱北海关的网上办事大厅查一下: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者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注册海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详见下载中心);
2、《出资者情况登记表》(详见下载中心);
3、《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详见下载中心);
4、已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此表背面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后双面复印);
5、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珠海市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还需要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sgs.zhuhai.gov.cn)下载打印企业注册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6、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变更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已变更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公安局核发的报关专用章印章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模,变更企业名称时提交);
10、工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凡涉及以上证件证面内容变更的,企业均须在办理完相关部门的变更手续后再向海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变更批文原件一套;
12、外商投资企业还需《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以上所指复印件,海关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四)办理机构
珠海地区受理部门:拱北海关驻香洲办事处企业管理科,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梅华东路48号海关大楼一层(中大五院东侧),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联系电话:0756-2216270;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05

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市场监督(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第四十条,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罚款。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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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7-13
第十八条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负责人等海关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摘自海关总署令221号文件
第3个回答  2015-08-24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以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提交下列文件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市场监督(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第四十条,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罚款。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4个回答  2013-08-07
去企业辖区内商务部门,企业那一套资料必须有,去海关企业稽查科咨询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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