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公司做会计,上班6个多月,没签订劳动合同,11.13入职5.22提出辞职。现在找到工作,要求10号正式离职,公司不让辞职,说要辞职的话6.6就不要上班,还让我改了辞职报告的时间,威胁写保证书(保证数据无误)!还说工资不给发。这样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目前的话我只有考勤卡。工作交接还没有交接完,我可不可以以这个为筹码?不给工资就不交接!
追答可以进行逆向举证,比如您说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同意您的说法,那么让公司提供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上面应该由您的笔迹,另外工作交接还是要交接,也最好不要拿这个作为筹码,因为工作交接时办理离职手续的一部分工作,工作交接不完就无法办理离职手续,所以还是要交接清楚
追问恩,谢谢您的帮忙!我也同时咨询了地区所在劳保局
追答恩,最好是咨询当地管理部门,那样更清晰
现在叫我6.6就不要上班了,是否可以认为是辞退我??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提出辞职后的两天,老板意思就是我要辞职就不勉强,这样是不是已经批准?
追答对于这个模糊你不确定的,不要猜,也不要让别人替你猜,去问清楚,否则在法律上你本身就很被动,对方借此不给你工资你就没辙,这里给你回答的再好,分析的方方面面再细致,到那个地步,没有一点用,不明确的问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确定好了再做打算,强烈建议你按照劳动合同法干满一个月再离职,那样就不再被动
追问就是因为那句话,我才找好下家工作,而且我也多次催促要求招人,要求尽快交接工作。现在我下家公司要求11号上班,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