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面包车和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对方受伤,住院花费了36700元,我垫付了3000元,仅买了交强险,事故认定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对方不给和解,起诉暂定8万。面包车已经被保全5个月了。
你好,我想问一下几个问题:
1,车辆保全时间5个月,我想停车费应该高于车的实际价值了,车不要了,合算吗?
2 交强险之外的赔偿金额中是否包含我的车辆损失?
3 事故认定,我主,他次,赔偿各自承担的比例是多少?
你好,1.划算与否你比别人清楚。2.事故损失包过你们双方的损失,你的损失对方也要按他责任大小赔偿你。3.主责承担损失的60%-80%;次责承担40%-20%
追问你好,在咨询一下
1.20日立的案子,为什么我12月5日才接到传票等材料,合法吗?车的保全过期了吗?
2 我该怎么应诉和反诉对方?
3 在前期的协商中,对方打电话威胁我,我有电话录音,在法庭起多大作用?
你好,法律只对立案
法律只规定了立案后结案时间进行了限制,未对送到传票作限制,只要在审限内就不违法。你第二问题目太大,我有不了解详细案情,无法回答。3.对方如只是电话威胁,没有造成后果的,可以说给法庭听听,但对案件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