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报销重大疾病药费?

我爸爸在十年前公司就给买了社会医疗保险(在期间已经转为个人交),前年查出爸爸患有2型糖尿病,在此期间我想再给爸爸买份商业保险,可保险公司人员说已经查出有这种重大疾病的人是不能再买商业保险的,所以我现在想了解一下,如果经后这种病发生病变,出现病发症,对于只买了社会保险的人怎么报销,是否有30万的重大疾病保障?有哪位朋友知道的,请告知一下,谢谢了~!!

糖尿病属于医保门诊重症范畴。可以提交资料申请审核办理。重症办下来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糖尿病可以只出15%(退休的),统筹85%。全年5000元上限。

比照武汉市职工医疗保险:
办事依据: 《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规定》(武劳社[2001]121号)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将一寸相片两张、书面申请一份(需单位盖章)、近两年门诊病历原件及最近一次住院的出院小结及相关检查报告原件交单位经办人,由经办人统一向辖区社保处申报;
2、社保处将合格及不合格者名单及鉴定表反馈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通知其到指定医院鉴定;
3、鉴定医院将鉴定结果反馈给参保人,社保处根据鉴定结果,通知符合条件参保人员的所属单位领取重症病历,单位将重症病历发放给参保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3
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患保单指定的重大疾病确诊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定额支付保险金的保险。
该险种保障的疾病有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术、癌症、脑中风,尿毒症、严重烧伤、突发性肝炎、瘫痪和主要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对于这些疾病的具体内容在保险合同中有详细的释义。因该险种保障程度高,需求量大,在我国较为流行,所覆盖的病种呈现增多的趋势。
意义:
(1)社保只报销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社保不对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进行赔付;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身故后只是返还当时个人账户的金额,而这部分的金额是很少的。
(2)中国的社保报销或者单位报销首先是一个先支出再补偿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即使属于赔付范围,你也必须先开支出去多少,才能在这个基础之上报销回来多少,而且我们报销的数额不会大于开支总额。不在公费医疗药品清单目录上的进口药和营养药是不能报销的。
(3)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社保有起付线限制,额度内的费用需要自付,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都比较高。
(4)社保重在保障,支付的标准是以保障被保险人基本生活为前提。对于追求高品质的人群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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