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说流放三千里,可关中以北以西好像不足三千里就不在古代朝庭的直接管辖范围了.听说过黔地是流放的地方,是不指今天的贵州啊!那岭南是哪儿啊?还有哪些地方用来流放啊?
古代流放犯人都发配到西北绝域、西南烟瘴和东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海岛,如湖广、辽阳、两广福建、龙南、安远、汀州、漳州、盛京、宁古塔、伯都纳、黑龙江等。
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进行惩罚的一种刑罚。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将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远离乡土的地方,以对案犯进行惩治,并以此维护社会和统治秩序。
作为一种刑罚,流放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流放刑罚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远古流放之刑出现,到清末被废除,历经了几千年。
流放之刑的起源虽然很早,然而远古以来多是零星出现,到秦汉时代才逐渐形成体制,直到南北朝后期流刑开始进入五刑体制,占据其中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
隋唐之际,以徒流刑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自此,流放之刑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中国刑罚史上,并一直影响到清末。
古代的中国,是一个繁荣的农业文明国家,大多数人被束缚在土地上,安土重迁。人们普遍强调家族主义,子多福多。儿孙满堂,四世同堂,成为多数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在这样的环境中,无论是谁,一旦遭受到流放的刑罚,一定被认为是一件极为不幸的事情。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流放是十分独特的政治现象,被统治者自诩为一种仁慈的刑罚。所谓“不忍刑杀,流之远方”(《大清律例·名例律上》),从而体现了儒家所提倡的仁政和慎刑。但为了使流放刑起到降死一等重刑的作用,历代统治者煞费苦心的变换流放的方式,创造了花样翻新的流放形式。
与此同时,历代统治者在中国广袤的国土上,对于流放地点的选择也费尽心机,西北绝域、西南烟瘴和东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海岛都先后成为过流放地,形成了历代不同的流放标准,造就了诸多著名的流人聚居处。
流刑的起源:
流刑起源于氏族社会后期,在奴隶社会就已存在,但仅适用于奴隶主贵族和同族人的某些犯罪。秦汉时期的迁刑、徙刑于流刑类似,但其适用对象比较特定,也比较狭窄,并非广泛使用的刑种。
流刑上升为法定刑,首次用于对普通人犯罪进行处罚是在南北朝时期。之后, 隋定为五刑之一,沿至清 。
隋唐之际,以徒流刑为中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在五刑制的确立中,流刑的出现具有特别的意义。
流刑的来源虽早,然秦汉以来,这种以乡土观念为前提的惩治方式并未得到经常的实施,这意味着其惩治力度如何已经很久没有得到司法实践的检验,这明显与死刑、徒刑、笞杖刑不同。
其次,在秦汉以来零星出现的“流”,多将犯人流至边方,其实施的重心仍在劳役,而非流远本身,这与五刑制中流的特征也有很大的差距。
流刑在南北朝后期进入五刑体制,占据其中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并改变自己以劳役刑为重心的特征,而以把犯人流至远方作为主要的惩治内容。
尽管五刑制的确立在中国古代刑罚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五刑制本身从一开始也是有缺陷的。流刑惩治力度不足,与其在五刑制中的地位不相符合是其中的关键问题。这一点在五刑制刚刚确立的唐代就已经十分明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