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一篇关于"礼仪与我"的文章

是关于超市方面的
谢谢各位知心人的帮助

有加利超市张经理:营业员应站立端庄,或适当地走动于货架之间。站姿、走姿以及介绍商品时的手势、动作,都应经过严格训练,比柜台售货员有更高要求。站立候客时,不能叉腰、抱肩或手插口袋,双手应自然交于腹前,或自然背于身后。不能因站立时间稍长,就倚靠货架斜立,更不能坐在货架或大件货物上,也不能频繁走动,使顾客误认为被监视。介绍商品时,对顾客不要指指点点、拍拍打打;引领顾客时,不要拉拉拽拽;对异性顾客,更应保持一定距离。

好又多商场王主管:上架商品,除了要讲究货真价实,还要讲究摆放美观,取拿方便。摆放美观,是指陈列在货架上的商品整齐不乱、错落有致,具有立体感,色彩搭配和谐自然。顾客弄乱了的,待顾客走后,要及时调整还原方便取拿;取拿方便,是指商品的包装大小适中,货位高低合理,同类商品摆放集中,让顾客自取方便。超市入口处,要准备小推车或货篮,供顾客选购商品时使用。超市内的所有商品原则上都允许顾客动,如果摆好的商品只能看,不准动,就不称其为“超市”了。

世纪联华潘经理:顾客在超市购物,无须通过营业员可直接拿取商品,体现出超市特点。不能因极少数的偷窃行为,就在超市广而告之“偷一罚十”、“不寄存包者,不准入内”等,这是对众多顾客的不信任和不尊重。营业员有看管商品的职责,但这要靠自己全神贯注、细心谨慎来实现,警惕和防范只宜内紧外松,并微笑热情注视顾客购买,做好服务。发现有人企图贪小便宜,应机智妥当地提醒,如已既成偷窃事实,在有证据的前提下,轻者可按超市的管理规章来处理,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决不可自作主张,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来,更不能捕风捉影,对顾客无端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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