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侠《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这个除了85年版的还有没有新的法规?这个85年的法规到现在都没失效?还是现在有别的新规定来替代它?因为我从网上只能看到这个85年的而且是劳动部颁发的,而劳动部早已经没有了。希望对这方面很内行的专家们给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