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财物达不成协议该如何判?

被告(女方)开始不同意离婚,后来同意了并提出条件要求退还物品(但是她没有证据,原告有发票证明。)被告不同意退还(婚前女方家向男方家借了2万元)
事情是这样的,可以说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去年5月1认识不到一星期就各自出去打工(不在一个地方)今年年初就结婚了,相处不到3个月因为一点小事她就带她家人来我家大吵大闹,以自杀威胁。后来我到法院起诉离婚,审了都1个多月了还没结果

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的,对于财产问题原则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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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您好,离婚案件的最长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所以现在审了一个月系正常情况。

对方已经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

您有发票证明系您的个人财产,那么对方无权主张。

以借款形式向您家里所借的款项,对方需要偿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8-12
女方同意离婚以财产请求达成合意为前提;现在在财产上达不成合意,实际表示女方并不真正希望离婚;法院很可能不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
第3个回答  2008-08-12
那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法进行分割。可以进一步联系。
第4个回答  2008-08-12
法院判决,原则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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