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但是没有资金到位,平时支出的也是老板一会弄点进来一会弄点进来,这个账务该怎么处理呢,没办法确认实收资本了呢,该怎么做账?
没有注册资金就先不用记账,以后收到多少,就做多少的实收资本。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公司法》对注册公司的资金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企业的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
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此外,还有一点应注意,就是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筹集资本,既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次筹集。分次筹集时,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缴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间内,企业实收资本可能小于其注册资本的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收资本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没有注册资金就先不用记账,以后收到多少,就做多少的实收资本。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公司法》对注册公司的资金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
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企业的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
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此外,还有一点应注意,就是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筹集资本,既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次筹集。分次筹集时,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缴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间内,企业实收资本可能小于其注册资本的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收资本
老板就是不做这打款的步骤啊,而且打进去再转走这么大的金额也不好处理,如果不确认实收资本的话,是不是最长不能超过2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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