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怎样才能算严重?

如题所述

协助组织卖淫罪情节不同,判处的时间不同,有五至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和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

1、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由此可见,组织卖淫罪的基准刑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

1、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

2、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

3、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4、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如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受他人蒙骗,根本不知自己的行为是在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则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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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8
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三)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实施协助活动的行为,如帮助招募、运送人员、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
《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八条规定:“将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修改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暂无司法解释。各地在司法实践中,标准不一。比如上海市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威胁手段协助组织他人卖淫,造成被组织者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2)协助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
(3)协助组织明知是有性病的人、孕妇卖淫的;
(4)造成被组织者重伤、死亡的;
(5)协助组织他人卖淫10人次以上的;
(6)多次协助组织卖淫的;
(7)协助组织卖淫中兼有多种协助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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