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26
需要证明丈夫借贷是以丈夫的个人名义,并且目的是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证明丈夫借贷行为是超出日常家事、为其个人事务而为的行为,妻一方可以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平时注意收集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不用于共同生活需要为其自己私事借贷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妻子要承担举证责任,可以通过证明借贷合同只有丈夫一人签字、贷款的用途等来证明丈夫借贷属于其个人债务。如果债权人和丈夫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丈夫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但是债权人事先不知道的,只在夫妻内部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妻子要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