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要为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

如题所述

中国还没有正式出台《所得税》会计准则,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法核算所得税费用。大家猜一猜,这两种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四大上市银行偏好哪一种?笔者的猜测是纳税影响会计法,早上上网查了一下,事实也是如此,深发展、浦发银行、招商银行都选择了纳税影响会计法,只有民生银行选择了应付税款法。为何笔者猜他们偏好纳税影响会计法,因为银行按贷款五级分类法计提特别拨备是一种时间性差异,对银行损益影响重大,导致会计利润明显小于应税利润,如果运用应付税款法,必须按应税利润核算所得税费用;如果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则按会计利润(已调节永久性差异)核算所得税费用,银行为了提高净利,必然想降低所得税费用,所以一般会选择纳税影响会计法。会计数据也表明,两种不同的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对四大银行的损益影响重大,其中,深发展(000001)2002年末递延税借方余额3.26亿元,而净利也只有3.87亿元;浦发银行(600000)2002年末递延税借方余额12.64亿元,而净利也只有12.85亿元;招商银行(600036)2002年末递延税借方余额19.24亿元,而净利也只有17.34亿元。从金额上看,三家银行递延税资产相关于2002年全年的净利,而这种所谓的递延税资产只是会计核算的结果,类似长期待摊费用,所以笔者就不明白,这个《企业会计制度》当初制订时,到底是如何考虑资产定义的?这种递延税资产明显不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却要把它作为资产,相反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却不能作为待摊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左方?而且四家银行,由于民生银行采用应付税款法,导致民生银行净利与其它三家银行净利的核算口径明显不一样(民生银行不知道为何选择应付税款法,是土包子抑或有其它考虑?),不同口径下的净利怎么有可比性?现在会计准则发展的潮流是尽量减少备选方案要,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一个目标是准则必须严格地解释和应用,准则应做到:不论交易和事项发生在全世界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相似的交易和事项按相似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全世界的审计师、会计、审计规则的制定机构必须一致的口径,严格的解释、恰当地应用可比、透明、充分披露的准则。3现在的事实是,由于银行选择了不同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导致当期损益明显不可比,这是谁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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