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退休人员需缴纳其养老保险的统筹部分吗?

如题所述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只要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就可以开始受养老保险待遇了,不需要再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不用替返聘退休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但是需要为他购买意外险。返聘退休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以外事故,可以参照当地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进行处理。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后受聘于新工作单位并经劳动局同意登记参加了工伤保险,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伤亡,新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考资料:

百度百养-养老保险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杭州市人社保障网-《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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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我认为已退休并开始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企业聘用其时,不应为其支付劳务费的同时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统筹部分,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是劳动者了,不再适用于劳动法范畴,应适用于民法与合同法范畴,不解的是,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2008年33号文件中的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却要求企业聘用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列支工资总额中,而不是通常的管理费用项目中,并于最近还以此通知为依据检查其所属企业,我们遵守我国的一切法律法规,目前很困惑,只想求寻一个权威答案,以此做为企业聘用员工的法律准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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