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法院工作人员

如题所述

  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首先,坚定的政治信仰,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官在司法工作中要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我是社会的一份子,是司法队伍的一份子,是新化法院队伍的一份子,法官应注意处理好和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不能一意孤行,骄傲自大。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团队协作和审判独立之间的关系,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排除一切不利因素的干扰,不能被权势和金钱所左右,而沦为它们的奴隶。我们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有大局观,公正司法,出色地完成好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其次,过硬的业务能力,准确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法官要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他必须拥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要仔细查明案件事实,事实一定要清楚,能够最大限度地与客观事实接近。然后,要确保自己认定的案件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做到证据确实、充分。最后,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要把法律适用这一关处理好,法律推理要严谨,准确运用“三段论”来进行法律推理。过硬的业务能力是法官出色地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护身符,能为审判工作保驾护航。否则,再响亮的口号也不过是一句空话,不能起到实际作用。
  第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到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准确、明晰。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也曾经说过“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足以说明细节的重要性。法官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要做到处处严谨,事事细心,一旦稍有不慎,司法这则天平定会有所倾斜,有碍司法公正。
  第四,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等法律规范,做到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自觉抵制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不正之风,本着为老百姓办苦事、办实事的想法去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踏实工作,心系百姓,作一名受人民群众爱戴的好法官、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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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9
,是在改革开放进入新的阶段和依法治国开始全面落实的新形势下,对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提出的严峻要求。对于一名人民法院新进人员来说,,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践行自己的理想价值,这又是一个直接而现实的命题。我认为,这不仅仅需要先做好一个“人”,拥有一颗平常心、感恩心和对工作积极的心,更需要有高尚的道德操守、坚定的法官信仰、法官精神和法律信仰。一、要有高尚的道德操守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去讲很多外在的客观因素,往往忽略了法院工作人员的政治信仰、法治精神、职责操守对公平正义的影响,没有认识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灵魂和良知才是支撑公平正义的内在力量。法律并不是对社会各种矛盾和纠纷都做出细致周到的规定,实际上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规定。那么,作为法律的践行者和驾驭者,法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操守就是司法运行过程中的灵魂所在,它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司法过程与结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乃至对社会稳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案件的审理更多的体现在法院工作人员自身的主观活动,特别是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不平衡的特殊时期,法院工作人员更要将法律的正义性铭记在心,始终以正义的良知和忠诚的操守审理每一个案件。二、要有坚定的法官信仰1、坚持“三个至上”的政治信仰坚持“三个至上”的政治信仰,最重要的在于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确保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真正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审判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自觉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切实履行好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坚持重大事项请示和报告制度,对重要的工作部署和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审判要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党委的理解和支持。 2、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和突发事件,以及现阶段形势的严峻要求,要始终明确执法指导思想,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法院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三、树立无私奉献、为民司法的法官精神1、一切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的工作态度在注重自身业务学习的同时,不断加强司法工作的国情调研,树立一切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的工作态度,深入实践,走进企业,走进村头,走进地头,听取民意,准确把握依法判决适中、同案同判原则和人民群众的思想感受,并充分考虑案件裁判结果对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影响和法律文化传统,努力把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既严格依法办事,又有利于化解纷争,争取实现最终的公平正义,让司法裁判最终以公正高效取信于民,赢得权威。 2、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人民法官来自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在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的同时,要求法院工作人员注重向社会学习,向群众请教,脱下法袍、走出法庭、融入社会、贴近民生,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指导、信访稳定、一般性矛盾化解等工作;注重由学历向水平的转化,在办案中既会说法律语言,又会说群众语言,从而实现无隔阂的与群众沟通,更客观的反映案件事实,更积极的为审判大局服务。 四、要有坚定的法律信仰1、坚定法律信仰 “法院工作人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法院工作人员除了信奉法律,没有更高的权威”。法律法院工作人员必须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严格依法办事,忠诚法律,信奉法律,司法才具有终结纠纷,平息纷争的实际意义。改变中国的法治状况,法院工作人员不是旁观者、指责者,法治社会的成败与我们息息相关,法院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远的理想,为民众树立楷模,为法治树立丰碑,把法官职业打造成人生中最值得拼搏和希望有所贡献的事业。2、深厚的法学素养 任何一部法律、任何一个法律条文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产生的,都是对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关系的确认,都有它特定的内涵。只有理解了立法原意,把握了法律精神,搞清楚法律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才能真正发挥法律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功能作用。同时法律和迅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生活相比,既具有稳定性,也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在运用法律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绝不是背几个法条能解决的,决不能简单就法论法,简单的运用法条去“剪裁”社会关系,而必须站在社会的大背景下,真正理解法律精神原意,以自己的社会知识和良好的法律素养做出正确的裁判。3、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现实中我们很多法院工作人员了解、掌握、适用法律,都是通过一遍遍的翻阅法条,或者对某几条的适用进行较深的探讨,很少有人通过全面了解立法背景、立法精神、立法目的来理解法律原意,这样做往往形成只了解表层意思,不能掌握深刻内涵,探讨,适用起来就出现了同样性质的案件、同样的法律在不同法院工作人员、不同法院出现不同的审判结果,这其中有些是法律操作上的问题,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法院工作人员对法律掌握仅限于皮毛,没有深刻领会他的精髓和实质。一个优秀法院工作人员对法律的适用从来不会单纯死抠法条、对法律进行片面理解走极端,而是通过现象看本质,从立法精神、立法原意方面去理解、适用法律。因此,一名基层优秀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进行学历深造、多向高校教授进行学理请教,不但要学习掌握法条,更要领会其深刻内涵和立法背景,以便能够正确理解、适用法律,从而达到公正审判的目的,践行公平效率,实现司法为民。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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