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素质:
首先,坚定的政治信仰,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法官在司法工作中要有
大局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我是社会的一份子,是司法队伍的一份子,是新化法院队伍的一份子,法官应注意处理好和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不能一意孤行,骄傲自大。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团队协作和审判独立之间的关系,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排除一切不利因素的干扰,不能被权势和金钱所左右,而沦为它们的奴隶。我们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有大局观,公正司法,出色地完成好人民赋予我们的
神圣使命。
其次,过硬的业务能力,准确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
法律适用关。法官要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他必须拥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要仔细查明案件事实,事实一定要清楚,能够最大限度地与客观事实接近。然后,要确保自己认定的案件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撑,做到证据确实、充分。最后,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要把法律适用这一关处理好,法律推理要严谨,准确运用“
三段论”来进行法律推理。过硬的业务能力是法官出色地完成自己本职工作的
护身符,能为审判工作保驾护航。否则,再响亮的口号也不过是一句空话,不能起到实际作用。
第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到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准确、明晰。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也曾经说过“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足以说明细节的重要性。法官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要做到处处严谨,事事细心,一旦稍有不慎,司法这则天平定会有所倾斜,有碍司法公正。
第四,公正廉洁的
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等
法律规范,做到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应自觉抵制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不正之风,本着为老百姓办苦事、办实事的想法去为
人民群众谋福祉,踏实工作,心系百姓,作一名受人民群众爱戴的好法官、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