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2月27日入职。2013年4月休产假在家生孩子。公司也就从4月就没给我发工资了,只给交养老保险,但要求自己那部份还得自己交,我只是生好小孩后到社保局去报销了生育津贴,请问是不是领了生育津贴后公司就不用发产假工资了?现在准备上班公司告知业务不好要辞退我,说给我一个月工资补偿。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向公司索要哪些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