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赔偿会不会留下案底?

今年春节回家,在动车上面 本人与一对老年夫妻起了争执还动手了。(这件事情是我不对,但是我想了解我赔偿了他们600元医药费会不会留下案底)。事情由来:我车票上面是17A 理应是坐在靠车道这边,但是因为我要写一些东西 就自己坐在了靠车窗因为只有靠车窗才方便写字的桌子,一会儿一对老年夫妻就走了过来,老阿姨说:这位置是我的,眼神,语气 让人听的让人听的 特别不舒服,我就说不让。后面那位老阿姨就把我放在桌子上的书,还有包 都扔到地上,强行坐了下来挤着我。然后我说你把我东西捡起来!他们死活不捡,我说你不捡 好,那这座位我不会让了。然后老夫妻就拉扯我,后面我动手打了那个老叔叔一拳。后面 动车的负责人把我们叫到了车厢办公间各自写出事情经过,到站了就把我们移交给了车站警务处。后面商讨 本人因动手打人,赔偿医药费600元。然后让我们在三张纸上面签了字,一张是民事纠纷赔偿书三份签了字(我留一份,老夫妻一份,警察那一份)。这样会不会留下案底?

第1个回答  2019-02-08

民事纠纷不留案底。

民事纠纷,由法院负责管辖并裁决,法院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当然会有案件记录(案底)。但这里的案底只是法院的案件档案,不是行政处罚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

另外,如果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法院还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故意逃避执行的,还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民事纠纷特点:

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别于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

扩展资料:

关于犯罪信息即案底查询权限:

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国家机关查询: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仍然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2、律师在犯罪记录查询上的权限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

3、普通公民的查询权限,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主要是查询的用途),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纠纷

百度百科-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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