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房产证上写母亲的名字,子女怎样继承遗产

父亲91年去世后,95年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过户给母亲了,而房子因年久失修后成了一片废墟。2003年因社区拆迁,姐妹几个口头协商决定,房子由我建造,母亲以后的生活一直由我负担(母亲是家庭妇女,无经济收入)。2003年7月根据口头协议,由我请人平整土地建造房屋。2003年8月建造完工后,姐妹几个也非常高兴地来看房屋,当时母亲一直由我照顾生活,姐妹几个没有人提出房屋财产继承问题。2006年10月份拆迁,母亲因年岁较高,行动不便,写了一份全权委托书,委托我办理所有拆迁顺序。办理完成后,姐妹开始要分割财产。几年来,他们没有赡养过母亲,但现在提出来分割父亲的一份遗产。请问,在这种情况姐妹们可以分割父亲的一份遗产吗?

是这样的:
目前来讲,此房产已经不是遗产的范畴。所以你们姐妹任何一人都没有权利继承。因为现在的产权人是你母亲,你母亲目前还健在。
所以,如果你想获得该房产,那么就由你母亲去办理赠予手续,把该房产赠予你,这样房子的产权人就变更为你。以后你母亲亡故的话,该房产就不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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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6
按继承法是大家都有份,而且你尽到赡养责任,是可以多分的.但你的事很特殊,房子在废墟上重建的,按理是应该重新办理房产证了.所以这个事你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9
不应该包括父亲的财产-已经去世
这个要看95年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母亲自己的
拆迁中的有关协议
重建房屋的资金支出资料
以后母亲的委托书
把资料备齐后,可以证明其他人没有继承的权利
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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