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91年去世后,95年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过户给母亲了,而房子因年久失修后成了一片废墟。2003年因社区拆迁,姐妹几个口头协商决定,房子由我建造,母亲以后的生活一直由我负担(母亲是家庭妇女,无经济收入)。2003年7月根据口头协议,由我请人平整土地建造房屋。2003年8月建造完工后,姐妹几个也非常高兴地来看房屋,当时母亲一直由我照顾生活,姐妹几个没有人提出房屋财产继承问题。2006年10月份拆迁,母亲因年岁较高,行动不便,写了一份全权委托书,委托我办理所有拆迁顺序。办理完成后,姐妹开始要分割财产。几年来,他们没有赡养过母亲,但现在提出来分割父亲的一份遗产。请问,在这种情况姐妹们可以分割父亲的一份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