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孩,住在农村,因为父母离异,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奶奶抚养,而爸爸却和孩子住在一个房子,不管孩子,包括生活费,上学的书费,都没拿过,都是奶奶拿,请问,这个男孩的爸爸是不是触犯了法律?
孩子的爸爸是触犯了法律。因为孩子的爸爸做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没有给孩子付过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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