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如题所述

园常,具体涉税业务的发生,必然有相应的税种和税率相适应。人为逃避应纳税款或改变税种及适用税率的行为,属于偷税。只有提前设计涉税业务的性质,使业务的发生符合税法的规定,才能有效避税。 一、落沮幼税、旅一资会时向价位 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的重要方式。《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其应纳税款应按年度预收账款总额乘以规定的利润率计算预计营业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待项目完工后,以实际决算成本及项目总收入核算纳税所得并进行调整。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工程费用较大且一般多个项目陆续开工,资金缺口较大,所以普遍存在预收账款故意延迟纳税的现象。有的企业开发的土地、房屋早已交付使用,而预收账款仍长期挂账,且迟迟不进行项目竣工决算、结转成本,影响计税所得。这种方式的目的是延缓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为企业赢得资金时间价值,占国家税款为企业的免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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