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违规操作受伤是否算做工伤?

如题所述

杨某是某机械制造公司的正式员工。2012年的某天,杨某在车间工作时,因个人疏忽,违规操作,导致自己右手被正在运转的机器压伤,后紧急送往医院后,诊断为右腕腕骨骨折,需要最少休养两个月。公司车间领导在看望杨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拒不支付剩余治疗费用。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后作出认定:杨某的受伤认定为工伤。但杨某所属公司则认为,杨某个人疏忽,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了受伤,是其个人责任,和公司无关,不应认定为工伤。该公司在申请后,当地市政府维持了工伤认定。该公司坚持认为杨某受伤公司无责任,于是向当地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认定。那么,杨某的受伤到底应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怎样才是工伤,如何判定是不是工伤?我们先来看看相关法律条文:《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杨某受伤的主要原因是违规操作,在主观上是过失而非故意,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排除工伤的情形,且工伤保险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用人单位理当无条件地承担职工的工伤事故责任。杨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杨桂金的受伤认定为工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工伤与否不受是否违规操作影响。违规操作算不算工伤很多企业主认为职工在工作时违规操作导致受伤,不属于工伤范畴,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最终,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对杨某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26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员工受伤虽为其自身违规操作所造成,但显然不是上面说的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也不是因为醉酒导致伤亡或者自残及自杀的,仍应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工人因违规操作受伤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