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摘要】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又是什么意思?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不是相同概念?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还需不需要继续缴纳?问:缴费年限的概念是什么?答: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时间。缴费年限可分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原干部、固定工在当地实施社会保险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已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标准缴费的年限,参保但不缴费的年限不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问: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答: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连续工龄与缴费情况无关,不能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问: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0年以上(或15年)是否可以不用再投保?答: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10年以上(或15年)是指到达退休年龄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条件,与投保不投保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只要就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就要参加社会保险。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并不是说缴费年限满10年(或15年)就可以不投保缴费。问:社会保险费能否一次性趸缴至退休年龄,有什么规定?答: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1]1号文)的规定,社会保险费按月计征。但改制或破产的单位,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职工、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已退休职工可按茂府16、28、35号文和茂府办[2003]14号文规定办理一次性趸缴社会保险费。趸缴社保费后由社保局在一定期限内分解录入电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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