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建围墙,影响我家的采光怎么办

我是农村的房子朝南,在东面的墙上我有开了一扇窗,现在邻居要造围墙,但是会影响到我东面窗户的采光,我不同意,但邻居说东面墙上的窗是次要的,而且说会在围墙上开个和我的窗差不多大小的洞.我想问一下,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不让他造围墙.
谢谢你的答复,首先我的房子都是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所以肯定是合法的,其次,邻居一旦造了围墙,就会影响到我的采光权,所以我现在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宜而并不是去和他讲人性.

不知道该怎么办,先顶你一下,并关注你
刚帮你找到的,
首先要说的是,物权法只是通过了第六次审议,目前还是草案,并没有生效,因此,目前就采光的问题还只能依照民法通则中比较抽象的相邻权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中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关于日照还有一个部门规章: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因此,如果低于上述标准,则采光权受到侵害无疑.当然最好了解一下所居住的地方是否还有地方性的规定.

采光权的案件,一般都是要通过鉴定才能得到是否侵害采光权的科学结论,案件处理起来是会有个程序的.

但目前就侵犯采光权并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因此,建议参考下列因素来合理提出请求金额:
由于对采光权的侵害不仅体现在对物权的侵害上,还可能导致健康权、身体权、人格权以及其他权利的被侵害,因此,采光权侵权实际上是多重侵权的综合,赔偿内容应当包括:由于阳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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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14
真要妥善的处理好这件事,还是找村委会干部给协商一下吧。
第2个回答  2008-07-14
这个很难说啊,因为是农村房不知道算不算非法建设,法律讲的是条例又不讲人性的,还是去咨询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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