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籍在A省,大学毕业后在B省一国企工作,签了3年合同(2011年7月——2014年6月),档案也在该国企的人事部门,但户籍没有变动过,仍然在A省。现在我想考研且考研报名需要填写我被录取时(2014年9月份)我的档案所在地,于是我产生了两个纠结问题:
一、假如我现在辞职去复习(所以没有下一家档案接收单位),那么我的档案是随着我的辞职而送回原籍的人事管理部门了呢 还是仍然留在该国企人事部门 还是其他什么部门?
二、假如我现在不辞职,直到2014年7月1日与该国企的合同到期,那么我的档案到时候会被怎样处理?会不会留在该国企直到2014年9月份被转学校(假设我考研被录取了)?
先说档案问题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论是因为劳动者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签,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要工作单位都要转移劳动者的档案。如果劳动者同新的工作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档案可以转移去新的工作单位,如果劳动者没有去其他用人单位就业,档案应当转移去当地劳动人事管理机构。
再说报考研究生问题。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研究生,是否需要经工作单位同意,根据招生章程的要求确定。但即使招生章程没有这样的要求,最好也事先告知工作单位,争取得到谅解与支持。如果辞职后成为流动人员,一般可以作为社会人员报考研究生,但最好先落实档案管理机构,以便被录取后学校可以顺利调取档案。
研究生报名考试资料要求填写档案所在地及单位或者机构,一方面可以判断报考人员的身份,另一方面是保证录取后顺利调取档案。您可以按照报名时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后如果发生变化,及时通知考试组织单位或者机构变更相关信息。
嗯你说的这些对我很有用处,不过假如我辞职后,没有档案接收单位,那么档案会被转移到当地的劳动人事管理机构。那么这里所说的当地就是指工作单位所在的城市吧?
谢谢你,期待你的回复
追答目前,在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都是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的档案转移去其所在地的劳动人事管理机构,转移去劳动者户口所在地的情况很少听说。如果您真的选择辞职,可以同工作单位进行沟通,将档案转移去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管理机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人事管理机构。但是如果决定转移去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人事管理机构,可能需要事先沟通,征得其同意。
首先感谢你的回答哦,不过我还有疑问,就是假如我不辞职,直到2014年9月份合同到期。然后我的档案会怎样处理呢?会不会立即转移到人社局或呢?如果和单位领导沟通后还可以留在单位里一段时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