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体现的是什么原则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体现的是程序正义原则。“任何人都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是自然正义的基本精神,其实质在于保障法官的中立性和判决的公正性。这一规则在普通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以至于柯克认为它应凌驾于议会法律之上。将自然正义的上述规则应用于行政领域,将法官改换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形成了避免...
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体现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什么原则
二、公正原则在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具体体现: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不让当事人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正是为了体现公正原则。这是因为当事人作为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如果担任法官,则可能导致判断结果不公正,违背了公正原则。只有通过公正的独立第三方法官来审理案件,才能避免当事人的个人利益影响司法决策。三、...
“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下列制度最符合这句话含义的是...
西方法谚: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含义是说任何人作为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不可以自己充当法官来裁决案件的是非对错,如果一个人或机关办理自己直接或曾经牵涉其中的案件,难免甚至必然会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决,难免甚至必定会致另一方当事人于不公境地,导致其权益受到侵损,公平与正义受...
程序正义原则执行基础
“任何人都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这一原则,强调了法官的中立性和判决的公正性,是自然正义的基本精神。在普通法中,柯克认为这一规则的地位极其重要,甚至凌驾于议会法律之上。将此规则应用于行政领域,将“法官”替换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形成避免偏私、保持行政中立的原则。这是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程序正义原则的执行基础
“任何人都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是自然正义的基本精神,其实质在于保障法官的中立性和判决的公正性。这一规则在普通法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以至于柯克认为它应凌驾于议会法律之上。将自然正义的上述规则应用于行政领域,将法官改换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就形成了避免偏私,保持行政中立原则。这是对行政机关...
正当法律程序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正当法律程序是指“要求一切权力的行使在剥夺私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具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主要内容:第一、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第二、说明理由 第三、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
行政立法的原则有哪些
4、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听取厉害相关人的意见、说明理由——当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时,负有说明理由的义务、不得单方接触)高效便民原则(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其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其次是遵循法定时限。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5、诚实守信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内涵
1. 行政公开:行政过程公开透明也是预防行政主体恣意、滥权和腐败的有效手段。2. 程序公正:在救济程序领域,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有两个: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在受到不利对待时应当给予其陈述和辩护的机会。3.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公众的参与机会、给予当事人陈述与申辩的机会...
行政公正性原则基本内容
这些制度是行政公正性原则的实践体现,它们具体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处理行政事务时应遵循的规则。例如,"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这衍生出回避、审裁分离等制度,以确保行政决定不受个人利益影响;听取利害相关人意见的制度则通过听证和辩明来保障公正;行政机关需在作出行政决定时说明理由,建立告知和...
一般制定行政法原则有哪些
具体要求为:行政公开(行政过程公开透明也是预防行政主体恣意、滥权和腐败的有效手段);程序公正(在救济程序领域,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有两个: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在受到不利对待时应当给予其陈述和辩护的机会);公众参与(信息公开透明、充分保障公众的参与机会、给予当事人陈述与申辩的机会)(...